各相关院(系)、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对于2023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2〕218号)要求,我校正式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北京城市战略定位,以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为主攻方向,围绕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各领域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聚焦党史党建、“两区”建设、社会治理创新、京津冀协同发展、首都文化(大运河文化、中轴线、文化科技创新、设计之都)、首都教育发展等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加强有中国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绝学”、冷门学科和跨学科研究,为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服务,发挥对学科建设、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的贡献。基础研究应侧重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应重点突出对北京问题的研究,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申报数量
1.各院(系)、单位本次申报社科计划重点项目无名额限制。
2.根据北京市教委下达的申报数额,我校本次重点项目申报名额为19项。学校将按照市教委下达的名额及要求,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由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评审。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北京市教委。
叁、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2.申请人出生日期在1966年1月1日以后(包含)。
3.申请人同一年度不可同时申报本项目和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或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均不可申报本项目。
4.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项目申请资格。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3年度申报资格。
四、资助额度
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经费预算相关额度请申请人按照以下要求填写:
1.2023年——2025年年度经费预算额度分别为6万、6万、8万。
2.间接经费额度为6万。
请申请人参考《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6〕3001号)的要求,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其他注意事项及要求
1.申请人所在院系须对申报项目进行意识形态审核,认真填写《首都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类意识形态审核意见表》。
2.北京市教委社科计划重点项目同时认定为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即省部级一般项目。
3.严格执行项目申报条件要求,不符合条件者一律不予申报。
4.项目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经费预算只填写经费额度即可,不需要详细说明。正式立项的项目将于今年下半年完成明年拨付经费的预算申报工作,每个项目的资助经费以财政评审后确定的经费额度为准。
6.其他要求参见北京市教委通知。申请人务必在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中各文件要求后填报《申请书》。
六、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附件1提交至院系,院系审核通过后参加校内评审,社科处将对通过遴选的项目予以公示。
2.通过公示的项目申请人登录市教委科研管理平台按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书。北京市教委科研管理平台登录信息及操作方法后续另行通知。
七、材料报送
1.电子版材料:
(1)《重点项目申请书》;
(2)院系《重点项目汇总表》。
2.纸版材料:
(1)《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
(2)院系盖章的《重点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
(3)院系审核通过并签字、盖章的各申报项目《首都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类意识形态审核意见表》一式一份。
3.各院系请于6月20日(周一)上午11点前将上述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办公系统或公司微信,纸版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葱 68907383
地 点:校本部主楼519
社科处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