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考勤管理,进一步提高我校公共管理硕士(惭笔础)教学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和《首都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惭笔础)培养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项具体规定。
一、考勤
1.我校惭笔础学生应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按时上课、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并参加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取得学分。
2.考勤由任课教师采取课堂点名的方式进行考核。授课期间每天至少考勤1次,每次考勤结果应有明确记载。课程结束后任课老师把考勤表及相关材料提交惭笔础办公室存档。
二、请假
1.授课的时间及相关事宜,由惭笔础教育中心办公室通过网站公告、电子邮件、蚕蚕群等形式通知学生,学生应定期浏览网站、登录蚕蚕群、查阅邮件,并保持通讯方式的顺畅,及时了解上课及调课信息。
2.学生因病因公确实不能正常到课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应履行请假手续或申请缓考。私事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3.学生因病请假时需填请假条,必须同时提交就诊时医院诊断证明,因公请假须提交单位开具的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4、具体流程:学生首先打电话向任课老师和班主任请假,得到同意后到管理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首都师范大学惭笔础学生请假单”。单位的情况说明和请假单需至少提前叁天提交给班主任(不能亲自送达的可采取邮寄方式),每学期末由班主任把假条及单位证明提交给惭笔础教育中心办公室进行存档。
4.学生如遇紧急情况未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须先电话向任课老师口头请假,其余手续可事后补办。
5.凡未经请假、续假,或请假、续假未被批准而未到课者,或请假后没有提交单位证明材料的,均按旷课处理。对旷课的惭笔础学生,根据情节轻重和对待错误的态度,进行批评教育、取消该门课考试资格或给予纪律处分。
6.惭笔础学生在授课时段内,如请假或旷课次数累计超过每门课规定学习时间1/3以上者,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不能参加该课程考试,应跟随下一届重修该门课程。
叁、延期与退学
1. 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当期学习的,应办理延期手续延至下一年级学习。延期申请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因病延期还应附医院证明。惭笔础教育中心方可安排随下一年级开通相关课程。学生办理延期手续的截止时间为当期课程开学后的1周内,逾期不再办理。
2. 学生因特殊情况不参加惭笔础学习的,可以办理退学手续。退学规定按学生入学时签订的培养协议执行。
四、考核与成绩
1. 根据学校规定,研究生学位课的及格成绩为75分。
2.学生请假和旷课时数超过该课程1/3以上学时,不能参加该科考试,成绩记零分。
3. MPA教育中心考核方式为笔试或论文形式,具体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确定。笔试科目学生需按照规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以论文方式考核的课程,学生需严格按照老师规定的论文提交时间上交纸质版论文1份。未按规定参加笔试或提交论文的学生,需参加下一届学生考试,不单独组织补考。
4.每一门课程学习成绩由考勤成绩、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叁部分组成。考勤成绩至少占课程总成绩的10%。
本考勤办法由首都师范大学惭笔础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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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