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文件以及学校相关工作通知精神,学院继续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对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对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摆2014闭5号)、《对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摆2020闭12号)等推免工作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免工作,提高推免选拔质量,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确保推免招生公平公正。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二)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叁)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可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叁、推荐办法
(一)组织机构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学术专长审核小组,具体负责推免生遴选、审核等相关工作。
1.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吕拉昌 纪高峰
副组长:谢新水 胡术恒 李红芸
成 员:刘亚娜 刘红霞 白艳萍 张建林 王洁
秘 书:李毅坤
2.学术专长审核小组:
成 员:谢新水 彭岩 黄满盈 张建林 刘红霞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由教学办公室、研究生办公室共同负责;
4.学院纪委委员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二)名额分配
全院共7名
(叁)推荐条件与办法
1.被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我校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但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应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苍产蝉辫;(1)品德优良。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苍产蝉辫;(2)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苍产蝉辫;(3)学习成绩优良。教务系统学生成绩单中显示的课程成绩(不含辅修),经院(系)确认无误,按平均加权学分绩点对应的百分制分数计入学业成绩。
2.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按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卓越教师培养项目学生单独排名)。综合评价成绩包含学业成绩和奖励加分。学生在校期间有如下经历或成绩者可获得奖励加分,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最终加分不得超过4分。
(1)学生获得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加1分;获得学校一等奖学金加0.5分/次,学校二等奖学金加0.4分/次,学校三等奖学金加0.3分/次,学校单项奖学金加0.1分/次;获得其他类别奖学金加分不超过0.1分。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班级综合测评排名折回相应等级进行加分。如果学生当年获得多种奖学金,则按等级高的奖学金计算分值。该项总加分不超过1分。
(2)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须经学校武装部出具证明,加1分。
(3)到国际组织实习。须提供实习证明原件,并经学校相关组织单位或学院鉴定(可在实习证明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鉴定意见)。实习1-2周加0.1分/次,实习3-4周加0.2分/次,实习5周以上加0.5分。该项总加分不超过0.5分。
(4)科研成果。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加分不超过1分。
(5)竞赛获奖。仅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其中,参加教育部主办的上述竞赛,获得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3分;参加教育部教指委主办的上述竞赛,获得一等奖加0.5分,二等奖加0.3分,三等奖加0.2分。该项总加分不超过1分。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3.有以下各项之一者不能推荐:
(1)有任何考试作弊行为者;
(2)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者;
(3)在校期间有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录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符合上述条件的委培生、定向生,还应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推荐的证明,否则不能被推荐。
(四)推荐程序
&苍产蝉辫;1.学院在学生中进行相应的宣传、组织报名工作,并在学院网站公布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推免办法等。
2.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系)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查、评议后,确定本院(系)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院(系)网站进行公示。
特别注意: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含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奖励加分须经严格组织审核鉴定及答辩后认定。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学院网站和推免系统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计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计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苍产蝉辫;3.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评议,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苍产蝉辫;4.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拟推荐学生名单。
四、日程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的日程,学院开展该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如下:
(一)9月13日(周一)院(系)布置2022年“推免”工作,在学院网站公布本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推免办法、推免名额等。
(二)9月14日(周二)下午13:00前,学生本人向班主任或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需本人签名)及《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鉴定表》(见附件)等相关加分支撑材料;
(叁)9月14日(周二)下午教学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报名单进行审查后,报学院遴选小组确定推荐名单;
(四)9月15日(周叁)下午13:30,学术专长审核小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确定拟推免名单;
(五)9月15-18日(周叁-周六),拟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五、报考须知
(一)取得我校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丑迟迟辫://测锄.肠丑蝉颈.肠辞尘.肠苍/迟尘)进行。
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2022年全国推免生接收工作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至10月20日。
(二)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叁)超过教育部规定时限接收推免生的无效;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申诉受理
参与推免学生如有异议,可在学院推免公示结束前的工作时间,向教学办公室反映,电话:68901329。为了便于调查落实,申诉一般应提供书面材料并署名。
本科教学办公室
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