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少数民族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新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要人才,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新疆籍少数民族奖补金工作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助范围
用于资助新疆籍少数民族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经过学校困难认定)。就读于师范类专业的内高班毕业生和企事业单位定向委培学生不享受此资助政策。
二、资助标准 根据学生实际困难程度以及学习成绩和日常表现分等级资助。一等奖补金为700元, 二等奖补金为500元。一等资助名额原则上不能超过本院系享受政策人数的二分之一。
叁、具体名单
管理学院新疆籍少数民族奖补金工作结果公示具体请详见附件,如对公示结果有疑问,请于12月22日上午9点前向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馈,电话:68901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