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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对于开展第四届首都师范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树立和宣传首都师范大学青年先进典型,在广大青年中传播正能量,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引导全校青年建功新时代,积极投身新时代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四届首都师范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管理学院团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名额:评选将产生第四届首都师范大学“青年五四奖章”10名,“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若干名,获奖师生将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管理学院团委择优推荐一名青年师生参评第四届首都师范大学“青年五四奖章”。

  2.评选范围: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9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出生)的首都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和在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

  4.重点评选以下四个方面的优秀青年:

  1)爱岗奉献,扎根基层一线,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2)创新进取,在本领域积极创新创业创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引领风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积极弘扬青春正能量;

  4)服务首都师范大学,在重大工作项目和重大政治任务中做出重要贡献,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

  叁、评选程序

  1.组织推荐

  各院系团委在征得本级党组织同意后,择优推荐至多一名青年师生参评第四届首都师范大学“青年五四奖章”。

  2.个人自荐

  通过校园网站、“首师新青”公众号等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发布评选表彰工作通知,面向全校征集参选人。自荐人在征得所属单位党团组织同意后,可自荐报名。

  各院系团委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拟推荐对象要通过所在团组织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校团委。

  3.评选阶段

  由校团委组成评选小组在全校范围内评选产生第四届首都师范大学“青年五四奖章”。

  4.公示阶段

  首都师范大学“青年五四奖章”拟表彰人选名单将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相关工作要求

  请有意申报者3月11日(周一)11点前将推荐评选表纸质版(附件1)、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推荐人选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奥辞谤诲文档,标题居中叁号字、正文小四号字,首行缩进,宋体,1.5倍行距。以上材料打包以年级+专业+姓名命名)纸质版交至北二13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liujia@cnu.edu.cn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刘佳

    电 话:68901261

    

    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