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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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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对于开展2019年“五四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共青团在学校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鼓励先进集体和个人,影响和带动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扎实工作,管理学院团委将按要求组织2019年五四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我校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在职教师、各级各类团组织、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等。

二、评选条件

(一)集体奖项

1.“红旗团委(团总支)”

学校团委以青年满意度、工作业绩为基本标准,通过现场答辩及年度工作评分综合考察各院系、单位团委(团总支)和直属团支部整体工作,从中评选出本年度“红旗团委(团总支)”5个,“优秀团委(团总支)5个”。获评“红旗团委(团总支)”的院系将获得5000元活动经费奖励。学校将在持续建设的“红旗团委”中择优推荐参评2019年北京市“红旗团委”等奖项。

2.“优秀团支部”

参评团支部需具备以下条件:团干部政治坚定、紧密联系同学,积极开展理论学习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团员意识教育,真正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员具有积极向上、乐于助人、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风气,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团支部能够认真落实叁会两制一课制度,按时完成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建设、团员发展计划等工作,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主题团日活动,具有严谨求实、集体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该奖项2015级、2016级、2017级、2018级各团支部均可参评,按照名额通过开展集体奖项评审展示(原则上16、17、18级均需参加评审展示,时间为3月28日晚6点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最终结果以公示为准。各团支部可同时申报“十佳团日活动”。

3.“活力团支部”

参评团支部需具备“优秀团支部”的基本条件,并做到“一个成效好,四个活力强”:

1.思想引领成效好,团支部坚持思想引领核心任务,积极开展理论学习,取得良好成效;

2.工作开展活力强,团支部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团日活动主题鲜明、内容充实,活动效果突出,团支部成员参与活动积极、评价较高;

3.团员参与活力强,基层民主及团支部的设置方式和成员配备较为完善,团员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的工作和建设;

4.宣传展示活力强,团支部能够利用新媒体平台和其他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宣传展示,在校园内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积极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创新、创优发展;

5.组织运行活力强,团支部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运转规范,班团一体化实施好,认真落实叁会两制一课制度,按时完成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建设、团员发展计划等工作。

4.“优秀共青团员先锋岗(队)”

评选对象为以共青团员为主体的先进青年集体,包括:团支部、学生组织(如学生会、学生社团)、实验室、志愿服务队等。参评的青年先进集体,需以“学习理论走在前、立足岗位干在前、急难险重冲在前、纪律规矩守在前”为基本标准,突出政治性和先进性要求,突出发挥对广大团员青年的示范引领作用,是全校广大团员青年理论学习的表率、岗位建功的标杆、担当奉献的楷模,对全校具有价值引领的重要作用。

5.“十佳学生社团”

在校、院系团组织的指导下,社团组织机构完备,指导教师在社团管理和业务指导方面尽责职守、充分发挥作用;社团干部团结协作,紧密联系社团成员,按照党团组织指导思想和社团联合会的规章制度,经常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时效性强、广受同学欢迎的社团活动;在建设积极进取、朝气蓬勃、崇尚科学、追求真知、文明健康的良好校园风气方面有突出表现和重要影响。社团成员没有违反校规校纪情况。同时社团按照要求连续注册满叁年,叁年内在干部选任、活动申请与运行、财务纪律与申报、工作计划与总结方面符合要求、表现突出。

(二)个人奖项

6.“青年标兵”

各院系、单位在各方面表现突出的青年教职员工(教学院系为一线教师,机关部门为青年职工,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国家、北京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对应突发事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教书育人、科技创新、志愿服务、见义勇为、岗位成才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具有广泛、良好的社会影响。学院团委以此标准为依据,选送1名“青年标兵”候选人上报校团委。

7.“优秀团员”

坚定理想信念,政治上积极进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开展理论学习;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获得校级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有较强的团员意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年度团员评议结果为“优秀”。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校级和院系级的集体活动、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制度。

8.“叁好学生”

坚定理想信念,政治上积极进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开展理论学习;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曾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测评结果等同于校级一等奖学金)或校级一等奖学金。年度团员评议结果为“优秀”。积极参加校级和院系级的集体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制度。

9.“优秀学生干部”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自己;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积极参与各级学生组织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各项工作,在引导青年学生成才,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着的工作成绩;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工作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原则上,参评“优秀学生干部”者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2017级除外)。该奖项将结合集体奖项评审展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的结果和在各类学生组织任职工作情况综合评定,并重点考察候选人对学院整体学生工作的贡献率和付出程度,最终结果以公示为准。

10.“十佳青年志愿者”

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制度;勇于进取,成绩优良;积极投身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参加志愿服务类社团,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在“志愿北京”平台实名注册,并坚持在一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一年以上(需要出具所在志愿者组织或服务单位的书面证明),在校园公益领域具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叁、评选办法

评优名额由校团委按照各院系在共青云平台录入团员人数,按一定比例确定。推荐参评个人奖项的团员应参考团员教育评议的结果,并综合考虑学生在学校和学院的表现情况。参评个人和集体奖项须由所在团支部推荐,按要求填写登记表或推荐表。

申报结果经院系内公示(5个工作日)和院系党委审核后,统一签署意见并盖章,提交至校团委。最终由校团委根据各奖项评定条件及提交材料的实际情况,予以评定。

四、上交评选材料

1、请各团支部或个人在下列附件中下载电子版附件,参评组织、个人分别按奖项填写相应表格;

2、格式要求:“活力团支部”材料电子版以年级专业+活力团支部命名;其他电子版材料分别以“奖项名称+年级专业”命名,个人奖项以奖项名称+年级专业+姓名”命名。纸质版材料份数详见表格下方要求。

3、时间要求: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32615点。

4、材料提交方式:纸质版材料3月26日上午9点-下午15点交至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北二区教学楼137),电子版材料以“奖项名称+年级专业/个人姓名”发送至邮箱liujia蔼肠苍耻.别诲耻.肠苍。

 

共青团md豆传媒app网址入口免费委员会

2018年3月21日

各奖项评选名额及要求如下:

1、“优秀团支部”5个,将结合集体奖项评审展示的结果择优评选,评选结果公示后请团支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材料提交;

2、“优秀学生干部”采取集体择优推荐和自荐的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个人申报,学院团委会结合相关材料和日常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价,最后名单以公示为准;

3、“优秀团员”1617级每个支部推荐1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注:根据各团支部推荐学生情况,结合名额以最终公示名单为准);

4、“叁好学生”1617级每个支部推荐1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注:根据各团支部推荐学生情况,结合名额以最终公示名单为准);

5、按照往年惯例,硕士研究生所有个人奖项限定二年级参评,且每个奖项(包括“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叁好学生”)按名额进行推荐,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