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毕业生就业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鼓励大学生积极进取,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市教委、团市委制定了《对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1号)。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19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分市级和校级两种,本科和研究生各占毕业生人数的5%(毕业生总人数不足20人的单位可推荐1人参评)。请各班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2019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办法
1.2019届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一)
2.2019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二)
二、有关说明
1.各班须填报的优秀毕业生材料如下:
(1)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份(分市级、校级)。
(2)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要求书面与电子版(别虫肠别濒形式)名单各一份,提交学院审核。
2.市级优秀毕业生与校级优秀毕业生的上述材料须分开递交。
3.各班在5月14日15:00前将全部材料送至学院139办公室。
叁、优秀毕业生相关表格
1.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本科生登记表(附件叁)
2. 首都师范大学优秀毕业本科生登记表(附件四)
3. 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五)
四、名额分配
序号 |
专业 |
毕业生人数 |
市级 |
校级 |
1 |
公共事业管理 |
28 |
1 |
2 |
2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27 |
1 |
2 |
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4 |
1 |
3 |
4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25 |
1 |
2 |
5 |
电子商务 |
28 |
1 |
2 |
1、请各班按照名额分配,认真填写相关登记表格和汇总表。
2、各班上报校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时请按班级推荐的优先顺序对候选人进行排序。
3、学院将在各专业申报“校级优秀毕业生”第1候选人的基础上择优推荐3名同学成为“市级优秀毕业生”。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