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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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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开展2018-2019学年校级优秀、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管理学院16级、1718级各班:

    2018-2019学年学生校级各类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已开始,请各班根据《首都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抓紧做好2018-2019学年学生各类奖学金评定工作。管理学院由于全院为非师范生,故没有专业奖学金,其他各类奖学金详情如下:

一、优秀奖学金(非师范生)

1.优秀奖学金申请条件及标准:

优秀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优秀奖学金分为一、二、叁等奖:一等奖1800//人,二等奖1200//人,叁等奖800//人,结合综合测评成绩,按照比例,为确保分配更加合理,相关数据取整后各班具体的名额分配见(表1);

2.优秀奖学金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以班级为单位报送:

①《首都师范大学优秀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

注意:1、此表尽量打印,必须为一页,不要改变表格格式2、申请表须由学生本人认真填写,内容详实,杜绝雷同,一旦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评审资格;3、注明填写具体学年度;4、曾获奖励尽量填写,因为申请表会放入档案,最好不要填写“无”;5、学习成绩选择一些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中成绩优异的科目填写;6、个人申请内容按照第叁人称填写,例如:“该生……”;7、申请人签名必须为本人手写签字;8、综合测评情况中学业成绩、综合表现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按百分制填写,没有的项目如获奖加分、违纪减分则填写“0”。

《首都师范大学优秀、专业奖学金获奖学生院系初审名单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

注意:按一、二、叁等奖的顺序将获奖学生信息录入到初审名单表中,每个奖项下按学号升序排列。

各班班长收齐申请表并按照注意事项核查,将纸质版申请表按照纸质版初审名单表中顺序排列好,提交到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北二区教学楼一层139)电子版初审名单表“年级+专业+优秀奖学金初审名单表”发送到邮箱guanlicnu@sohu.com上述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1015日(周11:30

 

 

二、单项奖学金

1.单项奖学金评选对象仍为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即17级、18级),具体条件和标准为:

    各单项奖学金奖金为500//人,其中,精神文明奖不做名额和年级规定,有突出事迹的同学结合条件自主申报。科研创新奖学金不限制名额,学生结合条件自主申报,由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学校组织复审,学生获奖时间应为2018-2019学年期间,同一成果不重复奖励。已获得新生培育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今年不得再参评其他单项奖学金。

    其它6项单项奖学金全院分别有5个名额,即全院共有30个单项奖学金名额,单项奖学金个人自主申报,学院不具体分配名额。按照惯例,16级同学不得参加单项奖学金的申请,针对申报学生材料在全院范围内择优产生,最终依据报名情况进行筛选,获奖结果进行公示,同等条件下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往年未曾获得学生优先考虑,单项奖学金不与其他奖学金、助学金冲突,但每人限报一项

社会实践奖学金: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认真撰写有价值的社会实践论文或对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精神文明奖学金:在拾金不昧、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并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的;

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成绩优异,且原则上各科成绩均在85分以上的可申请该项奖学金(学习成绩参考2018-2019学年);申请学习优秀单项奖的须附2018-2019学年成绩单。

英语学习优秀奖学金:在第叁学期之前,以优秀成绩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水平测试的所在年级前5名(仅限叁年级学生参评),学院根据学校提供的成绩结果按照名额取前五名即为最终获奖同学,直接通知本人填写材料;

科研创新奖学金:在省、市级以上学科竞赛、科技创作、发明专利、科研论文取得突出成绩(科研创新奖学金奖励金额依成果而定,同一成果不重复奖励,取其高档,团队获奖按项目奖励,原则上只奖励主要参加者(获奖证书前叁署名),奖金发放比例为4:3:3,申报学生相关获奖时间应为2018-2019学年期间。详细标准见学生手册相关规定;

社会工作奖学金:担任校、院(系)各级学生工作的学生干部,管理学院学生会、各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优先考虑,重点考虑为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对学校校风、学风建设以及学校改革、发展有突出贡献;

体育活动奖学金:在学校组织参加的省市及全国的正式体育比赛中获得前八名(集体项目为主力队员),积极组织并参加学校的各种学生体育健身活动,为学校体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文艺活动奖学金:在学校组织参加的省市及全国的文艺比赛中获得叁等奖(含叁等奖)以上或前八名(集体项目为主创人员或主要演出人员);积极组织并参加学校和学院各类学生文艺活动,对校园文化、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工作有突出贡献;

新生培育奖学金:新生积极投身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在学生党建、学风引领、心理健康宣教、团学组织建设、班级管理中取得良好效果或突出成绩。

2.单项奖学金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以班级为单位报送:

①《首都师范大学单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纸质版】

注意:1、此表尽量打印,必须为一页,不要改变表格格式;2、申请表须由学生本人认真填写,内容详实,杜绝雷同,一旦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评审资格;3、注明填写具体学年度;4、曾获奖励尽量填写,因为申请表会放入档案,最好不要填写“无”;5、个人申请内容按照第叁人称填写,例如:“该生……”,申请内容与申请奖项相匹配;7、申请人签名必须为本人手写签字;8、综合测评情况中学业成绩、综合表现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按百分制填写,没有的项目如获奖加分、违纪减分则填写“0”。

②附上相关获奖证书、受表彰证书、实习实践等相关证明的复印件【纸质版】

注意:申请学习优秀单项奖的须附2018-2019学年成绩单原件。

《首都师范大学单项奖学金初审名单表》(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表格中“备注”栏填写和申请项目所对应的奖项)

    各班班长收齐申请人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并按照注意事项核查,按照单项奖学金类别分类每一类中再按学号顺序排列好后按类别、学号顺序填写初审名单表电子版以“年级+专业+单项奖学金初审名单表”发送到邮箱guanlicnu@sohu.com,申请表的排放顺序应与初审名单表上的顺序一致。上述材料纸质版交至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同上),提交截止日期同为1015日(周11:30

 

 叁、对上述各类奖学金的说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上述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2、按学籍管理规定未修满学分而延长学籍者;

3、因各种原因(休学、停学、参军等)未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者;

4、在参评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重要说明:

12018-2019学年内有一门(含一门)以上必修课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评优秀一、二等奖学金;

2、第二学年末,未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者,原则上不得参评优秀一、二等奖学金;

3、由于奖学金金额不一样,获得优秀奖学金中一、二等奖的同学如果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格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但不得同时获得上述两个奖,如果国家励志奖学金已经申请成功,空出来的优秀奖学金名额根据本班综合测评分数按排名顺延顶替。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1011

专业

16级一等

16级二等

16级叁等

公共事业管理

2

2

4

劳动与社会保障

3

4

6

国际经济与贸易

2

2

3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

3

4

电子商务

2

3

4

合计(人)

11

14

21

专业

17级一等

17级二等

17级叁等

公共事业管理

2

3

4

劳动与社会保障

2

3

4

国际经济与贸易

2

2

4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

3

5

电子商务

2

3

4

合计(人)

11

14

21

专业

18级一等

18级二等

18级叁等

公共事业管理

2

2

3

劳动与社会保障

2

2

3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3

5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

2

4

电子商务

2

2

3

合计(人)

11

12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