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对于开展
“校长奖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依据《首都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首都师大校发〔2022〕11号),管理学院现开展校长奖学金推荐工作。
一、推荐原则
校长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学制内全日制本科生(含专科生)、研究生。其中,参评学年休学、保留学籍者及人事档案未转入学校的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研究生不得参评校长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和“宁缺毋滥”原则。奖项设置、评选基本条件与原则等内容详见《对于印发<首都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根据学校要求,我院可推荐本科生候选人1至2名,硕士生候选人1名参加校级评审。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校长奖学金推荐工作小组,相关推荐组织工作由学院教学部门、科研部门和学生工作部门共同负责。
学院校长奖学金推荐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谢新水 纪高峰
副组长:黄满盈 龙玉其 胡术恒
成 员:彭岩 吴芸 程世勇 白艳萍 张建林 赵成安 王锁柱 李春 刘红霞
叁、推荐程序
1.本人申请。根据校长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学生本人向院系提出申请,提交《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
2.院系推荐。学院组织评审会,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符合条件的推荐至学生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参加专家评审会。推荐名单需在院系进行五个(含)以上工作日公示。
3.专家评审。学生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召开专家评审会,组织学生现场答辩,对学生申请进行评议,出具评审意见。
4.学校审定。学生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将专家评审会意见报送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在学校校园网主页进行 5 个(含)以上工作日公示。
四、材料提交
1.本科生:2019级各班每班可推荐1-2名学生。2020级各班每班可推荐1名。推荐人选需班主任审核同意。
2.研究生:有意申报者应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开展创新性研究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科研成果。推荐人选需导师审核同意。
有意申请者请于3月9日下午4点前将纸质材料:《首都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校长奖学金候选人院系推荐汇总表》(附件3),以及个人成绩单、科研成果介绍、论文发表情况、科技发明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送至139办公室,本科生提交至刘佳老师处,电子版提交至6372蔼肠苍耻.别诲耻.肠苍。研究生提交至孙文敏老师处,电子版提交至6981蔼肠苍耻.别诲耻.肠苍。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姓名-校长奖学金申报材料”。
说明:
1.《首都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仅需填写第一页,院系意见、学校意见无需填写。
2.《校长奖学金候选人院系推荐汇总表》(附件3)推荐人为班主任(本科生)或导师(研究生),纸质版需要填写推荐人意见、签名。电子版仅需要填写表格部分,推荐人意见、签字无需填写。
本科生联系人:刘佳老师 68901261
研究生联系人:孙文敏老师 68901261
附件1:对于印发《首都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首都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校长奖学金候选人院系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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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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