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17级、18级、19级各班:
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展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生活俭朴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的非师范专业的学生。奖励额度为5000元/年/人。
一、申请条件及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经过学校组织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3.自信、自强、自立,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义工等活动,同等条件下,参与志愿服务表现突出的同学优先推荐;
4.综合测评成绩和学习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40%,且各科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门次,无违纪、违法等现象;
5.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
注明:上述优先推荐的相关要求视申请人的个人事迹材料及参加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义工证明材料决定,如《首都师范大学助学服务团爱心成长手册》或其他校外志愿服务证明等。
6.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取消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二、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根据上述申请条件及要求,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个人事迹材料及参加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义工证明材料等。
2.班级民主评议推荐。班级测评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及民主评议,且参加评议的同学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推荐。
3.学院初审。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并对推荐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院内公示,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予以重新审查。
4.学校审核。
叁、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注意:此表应正反面打印),请严格按照附件1后填表要求认真填写;【纸质版+电子版】
2.申请人2019-2020学年成绩单(加盖公章,图书馆打印,必须为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纸质版】
3.申请人先进事迹材料:以励志、感恩、社会责任等为主题展开故事性叙述,第一人称撰写,内容真实,感情真挚,2000字左右(题目叁号字加粗居中,正文小四号字,行间距1.5倍,首行缩进,全文宋体);另附个人学习或工作照片1-2张,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照片1/2(单独文件,不要插入奥辞谤诲);【电子版】
4.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由班长汇总;【纸质版+电子版】,此表按照推荐顺序排名。
5.填写《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情况表》(附件3),由班长汇总。【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
班级为单位提交压缩包,压缩包名为“年级-专业-励志奖学金材料”,应含有:
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
按“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个人申请材料(申请表+成绩单+相关复印件)顺序排列。
请班长审核申请人资格及材料后,在9月28日(周一)上午11点前将【纸质版】材料递交到13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濒颈耻箩颈补蔼肠苍耻.别诲耻.肠苍。
特别注意:
联系人:刘佳老师 68901261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