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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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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对于开展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管理学院1718级、19级各班:

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展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生活俭朴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的非师范专业的学生。奖励额度为5000元/年/人。

 一、申请条件及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经过学校组织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3.自信、自强、自立,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义工等活动,同等条件下,参与志愿服务表现突出的同学优先推荐;

4.综合测评成绩和学习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40%,且各科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门次,无违纪、违法等现象;

5.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

注明:上述优先推荐的相关要求视申请人的个人事迹材料及参加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义工证明材料决定,如《首都师范大学助学服务团爱心成长手册》或其他校外志愿服务证明等。

6.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取消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二、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根据上述申请条件及要求,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个人事迹材料及参加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义工证明材料等。

2.班级民主评议推荐。班级测评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及民主评议,且参加评议的同学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推荐。

3.学院初审。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并对推荐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院内公示,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予以重新审查。

4.学校审核。

 

叁、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注意:此表应正反面打印),请严格按照附件1后填表要求认真填写;【纸质版+电子版

2.申请人2019-2020学年成绩单(加盖公章,图书馆打印,必须为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纸质版】

3.申请人先进事迹材料以励志、感恩、社会责任等为主题展开故事性叙述,第一人称撰写,内容真实,感情真挚,2000字左右题目叁号字加粗居中,正文小四号字,行间距1.5倍,首行缩进,全文宋体);另附个人学习或工作照片1-2张,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照片1/2(单独文件,不要插入奥辞谤诲);【电子版】

4.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由班长汇总;【纸质版+电子版】,此表按照推荐顺序排名。

5.填写《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情况表(附件3),由班长汇总【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

班级为单位提交压缩包,压缩包名为年级-专业-励志奖学金材料”,应含有:

  1. 文件夹“年级-专业-姓名”若干:文件“年级-专业-姓名-申请表”、文件“年级-专业-姓名-励志事迹”、图片“年级-专业-姓名-照片1/2”;
  2. 文件年级-专业-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 文件年级-专业-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情况表”。

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个人申请材料(申请表+成绩单+相关复印件)顺序排列。

 

请班长审核申请人资格及材料后,9月28日(周一)上午11点前将【纸质版】材料递交到13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濒颈耻箩颈补蔼肠苍耻.别诲耻.肠苍。

特别注意:

  1. 各班级测评小组按要求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2. 各班级测评小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形成推荐意见必须经过本小组参加评议同学半数以上同意才能推荐,如果本班没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同学请提前告知老师

联系人:刘佳老师 68901261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9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