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于做好2019-2020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和《首都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经过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学院初审,励志奖学金初审15人名单如下,最终结果以学校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0月21日,为期五个工作日,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向139办公室反映,电话68901261。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