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评选2021年度教育基金会“一九七七奖学金”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倡导和激励大学生树立和增强创新意识,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应对新时代的机遇和挑战。我校1977级历史系校友,原校长刘新成教授及其同为历史系77级校友的夫人王勤榕女士共同发起设立“一九七七奖学金”项目。
现将2021年度“一九七七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我校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3.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综合测评在前20%;
6.同等条件下经济困难学生优先推荐;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请资格: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且处分尚未解除者;按学籍管理规定未修满学分而延长学籍者;因各种原因(休学、停学、出国、参军等)未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者;在参评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二、评选材料
1.首都师范大学“一九七七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个人申请书。包括基本情况,学年总结(即申请理由)及今后展望等,篇幅1000字左右。
叁、评选安排
1.根据捐赠人意愿和我校实际情况,今年“一九七七奖学金”共有10个名额,每人奖励5000元。我院今年有1个名额。
2.院(系)初评。由院(系)组织学生自愿申报并汇总本单位报名情况,审查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并根据申报人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初评,最终根据名额分配方案报送候选学生名单及材料。请有意申报的同学于10月25日11点前在学工系统-评奖评优-社会奖学金-一九七七奖学金处提交材料。
3.报送候选材料。
4.学校审核。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和教育基金会秘书处等相关单位将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对上报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获奖人选并公示。
5.学校教育基金会向获奖同学发放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