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豆传媒app网址入口免费

学生工作

您目前的位置: 管理学院» 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管理学院对于做好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md豆传媒app网址入口免费

管理学院对于做好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费、住宿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首都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住宿费暂行办法(修订稿)》学发〔20232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减免工作。

一、申请条件

1.减免为直接全部或部分免除2023-2024学年的学费、住宿费,申请对象为经过学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认定等级为“特别困难”一、二、叁年级本科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父母双亡,家庭生活以救济为主,无其它经济来源和资助;

(2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有残疾,持有残疾证;

(3)国家法令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如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

(4)接受西部助学工程资助的学生;

(5)来自偏远地区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6)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生本人直系亲属重疾或突发意外情况不属于不可抗力)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予减免

(1)因本人原因延长学制的;

2)因违反校规校纪,接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参评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4)存在挥霍浪费等行为的;

5接受公益事业或慈善机构资助,其受助金额远超过应缴学费住宿费的。

、工作安排

1.本人申请。根据减免的申请条件,由学生本人向院(系)提出书面申请,提交《首都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及个人情况汇报(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情况参加勤工助学、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情况)

2.班级民主评议。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3.院系初审。院(系)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班级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减免条件的,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的学生,应重新审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学校评审。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减免工作评审委员会,对(系)初审结果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会定于2023年6月15日。校级评审会审议通过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提交财务处减免下一学年的学费、住宿费。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宣传到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住宿费,体现了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成长的关怀与支持,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确保将减免政策通知到全体学生。

2.严格标准,规范流程。在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逐级把关、审核、公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对于不符合减免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倡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缴纳学费、住宿费。

3.按时报送,材料完备。各院(系)要认真审查学生资格、申请材料和减免金额,有意申报者请62(周17:00前将下述材料电子版报送至邮件,邮件、压缩包命名:班级+姓名,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申请。

1)《首都师范大学学费、住宿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个人情况汇报(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情况参加勤工助学、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情况);

2)《2023-2024学年学费、住宿费减免院系初审结果》(附件2

联系人:刘佳 话:68901261

邮 箱:6372@cnu.edu.cn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531

附件1:首都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住宿费暂行办法(修订稿)学发〔202329

附件2:2023-2024学年学费、住宿费减免申请表及个人情况汇报模板

附件3:2023-2024学年学费、住宿费减免院系初审结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