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依据《首都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首都师大校发〔2022〕11号),管理学院现开展校长奖学金推荐工作。
一、推荐原则
校长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学制内全日制本科生(含专科生)、研究生。其中,参评学年休学、保留学籍者及人事档案未转入学校的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研究生不得参评校长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和“宁缺毋滥”原则。奖项设置、评选基本条件与原则等内容详见《对于印发<首都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根据学校要求,我院可推荐本科生候选人1至2名,硕士生候选人各1名参加校级评审。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校长奖学金推荐工作小组,相关推荐组织工作由学院教学部门、科研部门和学生工作部门共同负责。
学院校长奖学金推荐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谢新水 纪高峰
副组长:黄满盈 龙玉其 胡术恒
成 员:李红芸 彭岩 吴芸 程世勇 白艳萍 张建林 赵成安 王锁柱 李春 刘红霞
叁、推荐程序
1.本人申请。根据校长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学生本人向院系提出申请,提交《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
2.院系推荐。院系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推荐至学生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参加专家评审会。推荐名单需在院系进行五个(含)以上工作日公示。
3.专家评审。学生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召开专家评审会,组织学生现场答辩,对学生申请进行评议,出具评审意见。
4.学校审定。学生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将专家评审会意见报送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在学校校园网主页进行 5 个(含)以上工作日公示。
四、材料提交
有意申请的同学请于4月25日上午前将材料(《首都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校长奖学金候选人院系推荐汇总表》(附件3),以及科研成果介绍、论文发表情况、科技发明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本科生提交至liujia@cnu.edu.cn,研究生提交至2192902023@cnu.edu.cn。
本科生联系人:刘佳老师 68901261
研究生联系人:吴双同学 68901261
附件1:对于印发《首都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首都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校长奖学金候选人院系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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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1日